新約難題解答
沈有方
問:根據羅馬書三章10節,世界上一個義人也沒有,但為甚麼聖經上,從舊約到新約,有許多人被稱為義人呢?
答:
讓我們先看有關的經文:「就如經上所記:『沒有義人,連一個也沒有。』」(羅三10)根據這節經文,世上沒有一個義人;但在聖經裏面我們看到,除了耶穌是當然的義人之外,的確有很多人被直接或間將地稱為義人,譬如亞伯(太二十三35)、挪亞(創六9)、約伯(伯一1)、亞伯拉罕(創十五6)、羅得(彼後二7)、妓女喇合(雅二25)、但以理(結十四20)、馬利亞的丈夫約瑟(太一19)、施洗約翰(可六20)、撒迦利亞和以利沙伯夫婦(路一5-6)、百夫長哥尼流(徒十22)等等。那麼保羅在羅馬書三章10節所說的,又當如何去解釋,如何協調呢?
首先,我們要界定一下甚麼人可被稱為「義人」。「義人」應該就是有義的人。「義」就是指人與神有一個正確的關係。人只有滿足了神的要求,他與神的關係才是正確。在舊約裏,行律法就是神的具體要求。保羅在羅馬書三章10節所講的「義人」,應該是指靠律法而稱義的人。這樣的義人一個也沒有。這裏就出現三個須探討的問題:第一,我們怎麼知道,保羅講的是靠行律法而稱義的人呢?第二,就算保羅講的是靠行律法而稱義的人,那麼在以上所舉的諸多義人的例子中,難道沒有一個符合靠行律法稱義的嗎?第三,保羅所說的「就如經上所記」,引的是哪節經文呢?
讓我們逐一來探討:
第一, 我們怎麼知道,保羅講的是靠行律法而稱義的人呢?
這要從羅馬書三章10節的上下文來分析。針對這個議題,也許我們可以這樣看:保羅為了要證明世人需要「因信稱義」,就使用三段論證的方法來證明:
首先,人的稱義,在理論上可以有「靠行律法稱義」和「因信稱義」這兩種。
其次,證明「靠行律法稱義」的人一個也沒有。
最後,唯一剩下可以稱義的渠道,就是因信稱義。
羅馬書第一章至第三章20節就是要證明,雖然在理論上可以「靠行律法稱義」,但實際上「靠行律法稱義」的人一個也沒有。保羅在羅馬書第一章及第二章,說明了罪的普世性。第一章講到世人雖知道有神,卻行不義的事。第二章提到「靠行律法稱義」的可能性,其經文如下:「他必照各人的行為報應各人。凡恆心行善、尋求榮耀、尊貴和不能朽壞之福的,就以永生報應他們」(羅二6-7),「卻將榮耀、尊貴、平安加給一切行善的人,先是猶太人,後是希利尼人」(10節),「原來在神面前……乃是行律法的稱義」(13節)。
第三章就急轉直下,在羅馬書三章10節說沒有一個義人,三章20節更補充說明,「所以凡有血氣的,沒有一個因行律法能在神面前稱義」。
因此,就上文下理的分析,筆者認為保羅在羅馬書三章10節講的是:靠行律法而稱義的人一個也沒有。
第二,那麼在聖經所舉的諸多義人的例子中,難道沒有一個符合靠行律法稱義的嗎?
從保羅的角度去看,的確是除了耶穌,沒有一個符合靠行律法稱義的人。保羅甚至舉亞伯拉罕為例,認為他的稱義是因信稱義,而不是靠行為稱義(羅四章,尤參2-3節)。雖然保羅沒有提到聖經所舉的其他義人,但既然連亞伯拉罕都是因信稱義,其他義人又何嘗不是呢?這一點可見諸希伯來書第十一章,當中講到亞伯、以諾、挪亞、亞伯拉罕、撒拉、基甸、巴拉、參孫、耶弗他、大衛、撒母耳等,都是因著信,得了稱義的見證(來十一4、7),或得了神喜悅他的明證(5節),神被稱為他們的神,並不以為恥(16節),行了公義(33節)。這些都是一個旁證,證明聖經上所說的義人是因信稱義。
第三,保羅所說的「就如經上所記」,引的是哪節經文?
傳統上認為,羅馬書三章10節所引的是詩篇十四篇3節的下半節「並沒有行善的,連一個也沒有」,或詩篇一四三篇2節「求你不要審問僕人;因為在你面前,凡活著的人沒有一個是義的」。但近代的神學家之中,許多都認為傳道書七章20節「時常行善而不犯罪的義人,世上實在沒有」更接近保羅的原文。認為保羅是引用詩篇十四篇3節的人不免要面對「行善的」與「義人」之間的差別,因此主張保羅稍微改寫了詩篇十四篇3節(如加爾文)。這樣的主張,可以更加確定保羅在羅馬書三章10節裏講的是因行律法而稱義的人。
總之,如果我們接受保羅所說的「沒有一個義人」乃是指靠行律法稱義的人,而且包括亞伯拉罕在內,所有的義人都不是靠行為稱義,那麼,羅馬書三章10節就與下面所列有關義人的經文沒有衝突。
附:聖經所列有關義人及稱義的經文 (僅僅是作為參考的一些例子,並不包括所有的經文)
創六9:挪亞的後代記在下面。挪亞是個義人,在當時的世代是個完全人。挪亞與神同行。
創十五6:亞伯蘭信耶和華,耶和華就以此為他的義。
伯一1:烏斯地有一個人名叫約伯;那人完全正直(perfect and upright),敬畏神,遠離惡事。(約伯是義人,請參結十四20。)
賽五十三11:他必看見自己勞苦的功效,便心滿意足。有許多人因認識我的義僕得稱為義;並且他要擔當他們的罪孽。
結十四20:雖有挪亞、但以理、約伯在其中,主耶和華說:我指著我的永生起誓,他們連兒帶女都不能救,只能因他們的義救自己的性命。
太一19:他丈夫約瑟是個義人,不願意明明地羞辱他,想要暗暗地把她休了。
太十三17:我實在告訴你們,從前有許多先知和義人要看你們所看的,卻沒有看見,要聽你們所聽的,卻沒有聽見。
太二十三35:叫世上所流義人的血都歸到你們身上。從義人亞伯的血起,直到你們在殿和
壇中間所殺的巴拉加的兒子撒迦利亞的血為止。
太二十五37:義人就回答說:「主啊,我們甚麼時候見你餓了,給你吃,渴了,給你喝?」
可六20:因為希律知道約翰是義人,是聖人,所以敬畏他,保護他,聽他講論,就多照著行,並且樂意聽他。
路一5-6:當猶太王希律的時候,亞比雅班裏有一個祭司,名叫撒迦利亞;他妻子是亞倫的後人,名叫以利沙伯。他們二人在神面前都是義人,遵行主的一切誡命禮儀,沒有可指摘的。
徒十22:他們說:「百夫長哥尼流是個義人,敬畏神,為猶太通國所稱讚。他蒙一位聖天使所指示,叫他請你到他家裏去,聽你的話。」
來十一5:以諾因著信,被接去,不至於見死,人也找不著他,因為神已經把他接去了;只是他被接去以先,已經得了神喜悅他的明證。(註:「神喜悅他」應該足夠說明以諾是義人。)
雅二25: 妓女喇合接待使者,又放他們從別的路上出去,不也是一樣因行為稱義嗎?(註:雅各並非反對因信稱義,而是反對沒有行為的信心。)
彼後二7:只搭救了那常為惡人淫行憂傷的義人羅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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