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牧師靈修分享/石穆恩弟兄選曲
靈修:出埃及記第22章 財產之保護與社會責任
A. 財產之保護(1-15 節)
1.2-3節,賊半夜進入別人家門,是明知可能有人在家的行為。因此可以假設,這個入侵者若被發現,已準備用暴力相向,甚至殺死家主。特別是在黑夜裡,看不清楚入侵者究竟有沒有武器,是否有殺人的動機。若是在白天,一般家主應該不在家,特別是沒有帶武器的入侵者,應該被假設沒有殺人的動機。
以色列人Talmud發展出一條猶太法理的準則:假如有人要來殺你,你要先下手為強。
2. 8節 若找不到賊,那家主必就近審判官,要看看他拿了原主的物件沒有。
這節經文原來的意思是「那家主就必在代表神的審判官面前發誓」
在古代以色列,無法弄清的案件,在神面前發誓就足夠作為無罪的證據。
這與台灣有些人,會在廟前面砍雞頭,來作為自己清白的證明,有幾分類似之處。不同的是以色列人發誓的對象乃是真神,這當然是建立在對神的敬畏之上。這與今天美國按著聖經宣示就職,也是同樣道理。只是今天的政客,心中究竟有沒有神,就難以判定了。
B. 社會責任(16-31節)
1. 21-27節, 人的責任
舊約聖經對於被欺壓者或不幸的人,表示同情和關懷,這是古代世界中少見的事。
21節特別提到,不可虧負寄居的,也不可欺壓他,因為你們在埃及地也做過寄居的。
在加州我們會面臨很多非法移民者。在法律的層面,這些非法移民者,固然要受到法律的管轄,但從宗教和人道的立場來看,我們也不應該對非法移民者太過苛刻,甚至沒有人道的基本照顧。這個做法是不符合聖經的。
詩歌:盡情地微笑 詞:曾祥怡 曲:游智婷 ©️ 2021 Stream of Praise Music / BMI. CCLI: 7176515
https://youtu.be/Dnk1Mm2gXe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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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出埃及記第23章 公義與恩典之律
A. 公義之例(1-9節)
1. 2節,「不可隨眾行惡」
群眾的意見不見得總是對的。但人的習性往往是跟著主流走。這就是為什麼在教會裡面,屬靈的事情不可以用表決的方式來決定。要禱告、要聽神的聲音,求神帶領。
2. 4-5節,如何對待你的仇敵。 這裡指的是個人的仇敵,不是國家的敵人。 神要我們正確對待仇人的牲畜。如果我們對牲畜都要如此,更何況仇人的親朋好友。
B. 安息年、安息日和節期(10-19節)
1. 12節,第七日安息日,牲畜要歇息(rest),但人要舒暢(refreshed)。
表示人在安息日不只需要休息,更是需要靈裡的復興。十誡第四誡的安息日,不僅需要休息,而且要分別為聖。 因為守安息日既是倫理道德的要求,也是禮儀的要求,所以第12節就是從道德律到禮儀律的過渡經文。12節之前是道德律,之後是禮儀律。
C. 應許在往迦南途中必得引領(20-33節)
1. 22節,「你若實在聽從祂的話,照著我一切所說的去行,我就向你的仇敵作仇敵,向你的敵人作敵人。」
神對以色列的保護是有條件的。以色列民必須聽從神的話。以色列極端主義者,主張神會無條件的保護以色列。這從來不是聖經上的教導。更進一步地說,神並不是為以色列爭戰,而是為那些願意順服祂旨意的人爭戰。神的爭戰是道德的爭戰,而不是專為某一個民族的爭戰。
2. 23節,「我必將他們剪除」。很多人誤會,以為神要把每一個迦南人都殺死。30節說「我要漸漸的將他們從你面前攆出去」 可以說明所謂的「剪除」是什麼意思。
求赐下祢的公義 词/曲:Anya Poberejny 我心旋律
https://youtu.be/QaWD3QzuV-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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靈修:出埃及記第24章 立約
A. 百姓的承諾(1-11節)
1. 1節,「上到我這裡來」的「上到」(come up), 重複出現在第2節、12節。(重複用語)。這個字常常代表,上去做一些聖潔的事的行動。
2. 3節及7節,「耶和華所吩咐的,我們都必遵行」。和合本翻譯兩句話一模一樣。而英文翻譯,這兩句稍有不同,第3節應該翻譯成我們都必行,第7節是,我們都必行而且順服(obey)。第7節原來的意思是「我們都必行而且聽見」。聽見有「明白」的意思。很多時候,是行動在前,明白在後,特別是宗教上的禮儀。譬如守聖餐,如果不明白聖餐的意義,守聖餐行動就沒有意思。
人生很多時候也是如此。行動帶來理解。我在台灣生長,從來不知道「凍」是什麼意思,直到冬天到了中國北方,自己受凍了才真正明白,凍和冷是不一樣的。如果沒有經歷過神的愛,就無法真正理解神的愛究竟是什麼意思。
3. 8節,「這是立約的血」預表耶穌基督為我們流血立新約。(參考彼得前書一章二節)
B. 神在西乃山上顯現作為承諾(12-18節)
1. 14-18節,領袖要擁抱群眾,更要分別時間,單獨親近神,見異象,得啟示,方能高瞻遠矚。
2.神常呼召人上山,親近神的榮耀。這個人的經歷,使人靈性提升。更是神給人極大的恩寵,與主同在,好的無比。
二家的弟兄姐妹們,建議你們要學會與神獨處。
詩歌:親近神 天韻合唱團 雅各書四:6-8;詩篇三十四:18 經文摘編:葉薇心 作曲:溫克強
https://youtu.be/q9vH4UxLeis ---------------------------------------------------------------------------------------------- 沈牧師靈修分享/石穆恩弟兄選曲
靈修:出埃及記25:1-22 為會幕奉獻、約櫃
1. 2節,為了建造聖所,甘心樂意把自己所擁有的獻給神。其實這些材料也是神應許他們從埃及人手中拿過來的。我們今天奉獻給神的,豈不也是神先給了我們的嗎?
我們的事奉和奉獻,必須出自甘心樂意,而不是出自於責任感,這是聖經一貫的原則(參彼得前書5:2)。 甘心樂意這個詞的直接翻譯就是「出於內心催逼」。
2. 出埃及記中一共有四個詞,用來描述耶和華要摩西所要建造的建築: (1)帳幕(或帳棚):帳幕是移動的,象徵地上移動的聖所,是天上聖所真帳幕的影子。 (2)居所:會幕是神在人間暫時的居所。 (3)8節,聖所:聖的基本意義,是「分別」,說明這建築是分別為聖給神的。 (4)會幕:是神與祂的僕人相會的帳幕,啟示的所在,這是會幕最重要的功能(出二十九42)。
3. 17節,施恩座又可譯作贖罪座,每年贖罪日,大祭司要進到至聖所中,在約櫃前行贖罪禮(利十六15-16)。
約櫃上有象徵贖罪及愛的施恩座,約櫃內有象徵律法及公義真理的法版。恩典與真理並存。 約翰福音一章14節說:「道成了肉身,住在我們中間,充充滿滿的有恩典有真理。」「住」這個字就是會幕的動詞。耶穌基督就是施恩寶座與法版精神的同時實現。基督徒仰望神,同樣的要一眼看法版,一眼看施恩座。過分講神的愛,就忽略了敬畏神。過分講規條,就忽略了神的愛。
詩歌:稱颂公義主 北京尼希米音乐事工 曲:唐海音 词:唐海音,何其锐 编曲:黄欣儀
https://youtu.be/qjIGbZBbr3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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