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伯 19:23-27
「伯19:23我多麼希望有人記得我說過的話,把我的話都記錄在書本上!24用鐵鐫刻,用鉛灌注,刻在盤石上。25但是我知道我的維護者還活著;他最後要來為我伸冤,26即使我的皮肉被疾病侵蝕,我雖然不以此身,仍將覲見上帝。27我要親眼看見他,他對我並不陌生。我的心多麼消沉!」(現代中文譯本)
I.救贖者是什麼意思? 1.辯護者2.中保3.律師4.維護者5.救贖主-「箴23:10不可挪移古時的地界.也不可侵入孤兒的田地。23:11因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他必向你為他們辨屈。」6.至近的親屬「得2:20拿俄米對兒婦說、願那人蒙耶和華賜福、因為他不斷的恩待活人死人.拿俄米又說、那是我們本族的人、是一個至近的親屬。」-救贖是路得記重要主題。親人代贖者有責任保障大家庭中貧苦親屬的權益例如:1/為亡兄立後-「申25:5弟兄同居、若死了一個沒有兒子、死人的妻不可出嫁外人、他丈夫的兄弟當盡弟兄的本分娶他為妻」2/贖回親戚賣給外邦人的地產-「利25:25你的弟兄。〔“弟兄”指“本國人”說。〕若漸漸窮乏、賣了幾分地業、他至近的親屬、就要來把弟兄所賣的贖回。」 3/贖回賣身為奴的親戚-「利25:47住在你那裏的外人、或是寄居的、若漸漸富足、你的弟兄卻漸漸窮乏、將自己賣給那外人、或是寄居的、或是外人的宗族、25:48賣了以後可以將他贖回」。 當拿俄米聽到耶和華引導路得遇到一個可作她們親人代贖者的田間時,拿俄米重新得到盼望。
II.在什麼情況下約伯終於知道? 1/朋友用言語指責他-「伯19:1約伯回答::2你們攪擾我的心、用言語壓碎我、要到幾時呢。」 2/神在攔阻(考驗我)-「伯19:7我鳴冤喊屈,沒有人要聽;我要求公正,沒有人聽我。19:8上帝攔阻我,我無法通過,他使黑暗籠罩我的去路。」(呂譯)「伯2:10約伯卻對他說、你說話像愚頑的婦人一樣。噯、難道我們從 神手裏得福、不也受禍麼。」(和合本) 3/他在四圍攻擊我-「伯19:10他在四圍攻擊我、我便歸於死亡.將我的指望如樹拔出來.」(和合本) 4.此刻他渴望有救贖者為他辨屈-「箴23:11因他們的救贖主、大有能力.他必向你為他們辨屈。」 5/他終於知道有這麼一天-「伯19:25但是我知道我的維護者還活著;他最後要來為我伸冤,」(呂譯)
III.在什麼時候看見? 看見復活的耶穌,會徹底改變人的生命,如保羅: 保羅說:「徒26:2亞基帕王阿…26:8神叫死人復活、你們為甚麼看作不可信的呢?…26:12那時、我領了祭司長的權柄和命令、往大馬色去。26:13王阿、我在路上、晌午的時候、看見從天發光...26:14我們都仆倒在地、我就聽見有聲音、用希伯來話向我說、掃羅、掃羅、為甚麼逼迫我.你用腳踢刺是難的。26:15我說、主阿、你是誰。主說、我就是你所逼迫的耶穌。26:16你起來站著、我特意向你顯現、要派你作執事作見證、將你所看見的事和我將要指示你的事、證明出來.」約伯也渴望看見他的救贖者,憑信他終於看見如同不能看見的救贖者。 1/我自己要見他-「伯19:27我自己要見他、親眼要看他、並不像外人.我的心腸在我裏面消滅了。』(和合本) 「伯9:27是我親自要膽仰,我親眼要看見,並不是別人;我心腸我肺腑裏都渴慕到消盡了」(呂振中譯本)。即我渴慕見到(救贖者),到了肝腸寸斷,望眼欲穿的地步。 2/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神-「伯19:26我這皮肉滅絕之後、我必在肉體之外得見 神。
IV.你看見什麼? 1/約伯看見救贖者永遠活著-「伯19:25我的維護者還活著」 2/最後要來為我伸冤-「伯19:25他最後要來為我伸冤」 3/席恩主教(BishopFultonSheen)在他書上(LiveisworthLiving)指出十架的景象,應該是我們被釘在上面。他看見: 「十字架為書桌----- 衪的鮮血為墨汁, 衪的釘子為筆, 衪的身體為紙。 在荊棘冠冕裏,我們看到自己的邪惡, 在衪被釘的手上,看到我們的貪婪, 在衪腳上的釘痕,看到我們偏離良善的道, 在衪創裂開的肋旁,看到我們虛假的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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