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羅6:11-13 )
引言:使徒保羅勉勵我們的真理:就是因信稱義,因此,我們不再是罪奴,而是神的兒女,因為我們已經向罪死了.但是,我們在耶穌基督裏向神,是活着的人,所以我們要把自己和肢體獻給神,用來服侍神. 1.奉獻的對象 A.保羅在羅馬書6:13提到三個“獻”字,是有關奉獻的命令,第一個是禁止的命令:不要將你們的肢體獻給罪,作不義的器具。後面兩個“獻”字是正面的命令:倒要像從死裏活過來的人將自己獻給神,並將肢體作義的器具,獻給神。
B.使徒保羅在此也提到我們奉獻的對象。有兩個不同的對象。首先是獻給罪,另外是獻給神。主耶稣曾说:“所有犯罪的、就是罪的奴僕”(約8:34下)。我們如今不要再做罪的奴僕,不要讓罪來佔有我們,而是讓神來擁有我們、影響我們,讓神來使用我們,並透過我們彰顯祂的榮耀。
C.我們每時每刻都要做這個選擇,是要把自己獻給罪還是獻給神。我們不能採取中立的態度。人犯罪之後的人類已經虧缺了神的榮耀,已經把自己獻給罪做罪的奴僕,耶穌基督將我們從這個主人手中搶救出來。然而我們要繼續不斷的把自己和肢體獻給神、用來服事神,這是刻意的、定意的委身去服事神,也是意志的選擇。
2.奉獻的生命 A.向罪看自己是死的。 1.一個把自己奉獻給神的人,是一個已經向罪已死了的人。就是罪在我們肢體沒有作為,沒有權利,不能影響我們去做它要我們做之事。我們之所以向罪死,因為我們這屬於耶穌基督的人認識自己生命的尊貴,所以不容許罪惡污穢可憎惡的事玷污自己的新生命,也不需要從罪行尋找心靈的滿足感。對世俗的罪行不再有興趣,因為已經得著從神而來的榮耀喜樂的生命。
2.這裏說看自己是死的,這是什麼意思呢?其實我們已經是向罪死了。這裏提到看自己,其實是一種提醒,要常常提醒自己,我是一個已經向罪死了的人,不再受罪轄制了。
3.我們需要積極主動的向罪看自己是死的。不然即使我們願意做一切蒙神喜悅的事情,但我們還有可能再被罪過所侵擾,想些錯誤的念頭,做些錯誤的事,因此我們要常常提醒自己向罪要看自己是死的。
B.向神在基督耶穌裡、卻當看自己是活的 1.這是與基督聯合的生命,正如第六節所說的:“我們若是與基督同死、就信必與他同活。”
2.這是基督活在我裡面的生命,正如保羅在加拉太書2:20所說的:“現在活著的、不再是我、乃是基督在我裡面活著。”
3.這是神一切豐盛所充滿的的生命。這個被充滿的生命向神看自己是活的。一個被神豐盛榮耀充滿的生命才是真正合乎神心意的生命,祂才能透過這樣的生命來彰顯自己豐盛榮耀的特性。
4.向神活的生命是一個愛神的生命,我們的事奉是一個愛的表現。
3.奉獻的方法 A.我們奉獻的方法是將肢體獻給神。一個沒有奉獻生命的人,他將他的肢體獻給罪做不義的器具,他完全讓罪支配他的肢體。但是一個將肢體獻給神的基督徒,他的肢體不再受到罪的統治,他將受到上帝恩典的引導和保護
B.將肢體獻給神就是讓神來使用我們的肢體。我們的肢體完全在神手中,不再做神不喜悅的事情。比如我們的舌頭,正如雅各所說的:“我們用舌頭頌讚那為主為父的、又用舌頭咒詛那照著神形像被造的人.頌讚和咒詛從一個口裡出來、我的弟兄們、這是不應當的。”奉獻給神的舌頭,只用來頌讚神,卻不用來咒詛別人。
4.奉獻的結果 A.神是我們生命的主,神在我們生命居首位。我們也擁有正確的事奉觀(太6:24)。以我們的生命來事奉愛我們的神(參考滕近輝牧師著的《生命的事奉》)。
B.我們學習主耶穌的榜樣。祂是神的獨生子,來到世上受人服事是應該的,但祂卻為了服事人來到世界上,並且要捨命、作多人的 贖價。
C.我們行事為人要像光明之子,要照著聖靈而行。生活上結出聖靈的果子。羅6:12,加5:19-23
結語:求主的靈在我們當中運行,做工, 光照我們,讓我們在每天的生活中過一個真正討主喜悅的人生. 在我們生活中的點點滴滴,都能將神的榮耀彰顯出來, 讓世人透過我們來認識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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