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文: 王上三章
引言:在普羅大眾的文學圈子中一提到所羅門,就會使人想到他的寶藏是在聖殿的某一個地方;或是所羅門的智慧和他如何有智慧的審判兩個妓女爭奪嬰孩的案件?列王記的作者讓我們對所羅門有更全面的理解。作者是從一個特定的角度來記載所羅門的事蹟,就是從申命記神學的角度。
這章經文是描寫所羅門獨自執政的開始。前一章,他父親過世了,他也按著大衛的吩咐,把將會影響他政權的人處理了,他的國位也堅定了。就在所羅門獨自執政的開始,作者記載的第一件事,是所羅門與埃及的法老結親。不但如此,作者也描寫所羅門似乎是迫不及待的把這位埃及的公主接入耶路撒冷城,並未等待先建好自己的王宮,神的殿和耶路撒冷的城牆。按理,接埃及的公主入耶路撒冷城,必須有一個王宮給她住吧?所以,很可能所羅門最先準備的是給這位埃及公主的宮殿。在那些日子,所羅門還沒有為神建殿。似乎作者點出,所羅門開始獨立執政時他看重的是外交的關係,而不是以色列國的宗教和防守。這可能情有可原,因為在一個平靜,不用打仗的環境中,國家才有人力財力去建設聖殿和城牆。所羅門的第一個妻子,很可能不是埃及公主。因為所羅門過世後繼承他王位的是羅波安,他應該是長子,而他的母親是亞捫人拿瑪。所以他的第一任妻子也不是以色列人。如果所羅門與埃及王法老結親,是一個外交的手腕;那麼,從他娶亞捫人拿瑪來看,他借着與鄰國結親也是建立外交關係。另一方面,以色列是一個小國,而埃及是大國,所羅門能夠使法老願意把女兒給他為妻,表明所羅門是一個很有外交魅力的人。事實上埃及與以色列結親,對以色列國是有利益的。當所羅門娶埃及公主時,法老已攻陷了非利士人的基色,用火焚燒,殺了城內居住的迦南人並將這城賜給了他的女兒為嫁妝。但是從申命記神學的角度而言,所羅門這樣做是直接違背律法的。申七3-4:不要與外族人結婚;十七:16:不可使百姓回埃及去。現在所羅門與埃及的婚盟,明顯把那回埃及的路鋪好了,也以身作則的開了與外族人結婚的門。
這些記載表明作者是刻意的向以色列民提出,他們所引以為榮的是以色列歷史中黃金時代的所羅門王,但是,從律法的角度而言,是有待商榷的。不但如此,所羅門對遵守敬拜神的律法也是有問題的。作者寫下,所羅門愛耶和華,遵行父親大衛的律例,可是還在邱壇獻祭燒香。作者是讚賞所羅門有遵行律法,可是也沒有遮掩他的問題。他是去基遍獻祭的,基遍有一個很大的邱壇(high place)邱壇是律法禁止敬拜神的地方。按歷代志上第一章,基遍那裡有摩西年代的會幕,難怪是“極大的邱壇”。不過,神的約櫃是代表神的寶座,是在耶路撒冷。作者的意思是:在約櫃前的敬拜,才是合乎律法的。換言之,在所羅門開始單獨帶領以色列國的時候,他是一個好壞並存的王,就在這個時候,神主動的給所羅門恩典。他在基遍獻上1000隻畜牲做燔祭,明顯是一個重要的日子。可能是他登基的記念日。就在那個晚間,神在夢中向所羅門顯現。神對所羅門說:你願我賜你什麼?你可以求。這是神給所羅門的恩典:所羅門有特權,可以隨意求神;而神已經準備好,要賜予所羅門一切他所求的。所羅門的回答很好,表明他是有智慧的。他先回顧大衛對神的誠實和神給大衛的恩典,使他的王位延續:就是所羅門可以坐在大衛的寶座上。接著所羅門謙虛的說自己是幼童,這是一種刻意自卑的講法,因為所羅門已經結婚了,他已經娶了亞捫人的妻子,和埃及的公主。
所羅門聲稱自己“不知道怎樣出入”也是謙虛的說法,因為當他哥哥亞多尼雅要求大衛的妻子亞比煞時,他就把哥哥、元帥約押和示每殺掉,把祭司亞比亞他革除。所羅門是一個很有主意的人,知道如何來鞏固他的王位。
現在所羅門求神賜他判斷的智慧,可以審判百姓,因為他的人民眾多。這個要求是一個重要的轉變:過去,所羅門關心的是自己的王位,現在他關心的是百姓,是別人,是社會的公義和公平,不是自己的益處。
神喜悅所羅門的要求,對他說:你既然求判斷的智慧,不為自己求長壽、財富、不求滅絕仇敵,單求智慧。神就厚賜他豐富的智慧,甚至前無古人,後無來者。可以說,所羅門是以色列國中最有判斷智慧的王。因為神喜悅他無私的要求,神應許把他沒有求的富足和尊榮都賜給他,在他一生中,列王中,沒有一個能與他相比的。就是說,所羅門在生的日子,以色列是中東國家中最有尊榮的。可是我們發現神沒有說滅絕所羅門的仇敵,使他一生亨通。最後,神鼓勵他效法父親大衛,遵行神的律例、誡命,神就使他長壽。所羅門作王共40年,在猶大國中,瑪拿西作王最長,是55年。我們感謝神,在神鼓勵所羅門的時候,所羅門已經沒有完全遵守申命記,他娶了埃及的公主,又在邱壇上獻祭。不過神還是吸引所羅門,這是神對他的慈愛。
所羅門醒來後,知道是個夢,他就離開基遍的邱壇,回到耶路撒冷,站在耶和華的約櫃前,獻燔祭和平安祭。他到神的面前敬拜。比起他在基遍獻的,這裡多了平安祭。平安祭有部分是給人享用的,所以出現了“所羅門為他的眾臣僕設擺筵席”。來到這裡,所羅門回應了神的鼓勵。他與神的互動是美好的。接著作者指出一個案件,表明所羅門真的從神領受了判斷的智慧。案件是這樣的:有兩個妓女,她們是同住在一個房屋裏。她們兩人只隔了3天,都各自生下一個孩子。她們的房子沒有別人,就是說,沒有任何的人證可以供參考。控告人的妓女說,另一個婦人夜間睡著的時候,睡得太熟,壓死了自己的嬰孩。她半夜醒來,就趁被控告的一方還在睡覺,就把她身旁的嬰孩換了。天快亮時,控方起來給她孩子餵奶,就發現孩子死了。她等待到天亮時仔細察看,發現不是她生的嬰孩。這個時候,控告的一方就大聲說,活的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被控的一方大聲反駁說:不是,活孩子是我的,死孩子是你的。兩人就在所羅門王面前大吵起來。
所羅門聽了雙方的爭辯後,他就說,這兩個人都堅持這活孩子是自己的,死孩子是對方的。他就下令說:拿刀來,講孩子劈開兩半,一半給那婦人,一半給這婦人。活孩子的母親因為愛子心切,心裡急痛,就大聲說,求王將活孩子給那婦人,不可殺孩子。另一個婦人卻說,對,這孩子不歸我,也不歸你,把他劈了吧。從兩位婦人的言詞,已經顯出了誰才是孩子的真母親了。所羅門就說,萬不可殺這孩子,這婦人實在是他的母親,將活孩子給這婦人。這案件就解決了。所羅門也沒有刑罰另一個母親,因為她已經夠傷心了。
結語:神賜的恩典很豐厚。如所羅門,在他沒有按照律法領導國家的時候,神賜給他審判百姓的智慧。神以恩典吸引所羅門接近祂,也藉著他賜福給他的百姓。神是一位主動的神。今天,神同樣的以恩典吸引我們,盼望我們都能回應神。把神的恩典帶給周遭的人,祝福他人!
應用:若這個案件今天在法庭上開審,情況很可能不會如所羅門所做的。今天,沒有一個法官和律師會提出把一個嬰孩劈開,來試驗控辯雙方的反應。因為這個提議本身是不合法的。不過,我們不能用現代的眼光來審判這段經文。經文的目的和重點是:當時以色列人聽見所羅門的判斷,就都敬畏他,因為看見他心裡有神的智慧,能以斷案(28)。這表明了神的確按祂應許的,賜所羅門判斷的智慧。借助他為百姓帶來公義,這都是神給他和百姓的恩典。比較第二章,所羅門本身是有人間的智慧,連大衛也看出,所以他父親大衛才對他說:你要照你的智慧做,不容約押白頭安然下陰間(二6),又,你是聰明人,必知道如何使示每白頭見殺,流血下陰間(二9)。可是,所羅門本身的智慧,只是帶來流血,他運用智慧得到的,是他本身的政治利益。這裡,在神賜予的智慧下,所羅門有判斷百姓的智慧。他運用這智慧時,百姓得到益處,社會上有公平,只要百姓來到所羅門面前,一切冤案都可以有公平的解決,多好。神恩待所羅門和百姓。
神賜的恩典很豐厚。如所羅門,在他沒有按律法領導國家時,神賜給他審判百姓的智慧。神以恩典吸引所羅門接近神,也接著他賜福他的百姓。神是一位主動的神。今天,神是同樣的以恩典吸引我們,盼望我們都回應神。把神的恩典帶給周遭的人,祝福他人!
我們需要智慧嗎?新約雅各書一5:你們中間若有缺少智慧的,應當求那厚賜眾人,也不斥責人的神;主必賜給他。雅各提到的智慧,包括各種的的智慧,判斷的,生活的。就讓我們來求這位厚賜眾人的神吧。祂會賜恩給我們的!祂是愛我們的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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